市委统战部:
你部《关于调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设置的请示》(枝统文[2016]13号)收悉,经市委编委研究,同意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设置调整为与市委统战部合署办公,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机构设置
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由在市委统战部加挂牌子调整为与市委统战部合署办公。不另增加人员编制。
二、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重大课题的调研,提出有关民族宗教管理的政策性建议和意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积极为散居少数民族争取各项照顾政策,协调和督促市直有关部门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促进散居少数民族群众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监督办理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保障事宜,协助处理民族用品生产企业和清真食品企业的服务、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辖区内宗教事务,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宗教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制止和处理非法宗教活动。
中共枝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