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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教发〔2016〕67号关于印发《枝江市小学生参加综合实践基地活动相关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19 11:18信息来源: 教育局 字号:[ ]

各中心学校、各小学:

现将《枝江市小学生参加综合实践基地活动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枝江市教育局

2016年921

 

 

 

 

枝江市小学生参加综合实践基地活动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切实做好学生到综合实践基地开展活动的组织工作,落实责任,特制定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一、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工作职责

1、按照中小学课程标准,研发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资源,加强基地综合实践活动的教学与管理。

2、统筹安排好全市小学生基地综合实践活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管理责任。

3、负责与参训学校的沟通、协调工作。

4、负责活动组织与实施,学生安全管理与活动评价,确保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

5、负责收集参训学校师生对组织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改进工作,逐步提高课程的实施水平。

6、不断改善后勤服务及设施条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

7、负责对参训学校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二、参训学校工作职责

1、将实施青少年活动中心综合实践活动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及纪律,落实安全责任。

2、成立基地综合实践活动实施学校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全面统筹、安排、组织学生参加基地综合实践活动。

3、协助青少年活动中心对学生参训期间的组织和管理,解决师生活动、就餐、住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处理、化解矛盾,落实各项保障要求。

4、负责学生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上传到青少年活动中心。

5、负责组织师生对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6、做好学生往返乘车的组织工作,对学生乘车秩序、纪律和安全等进行全程管理,确保师生往返平安。

7、协助青少年活动中心做好活动费用的收缴工作。

 

 

 

 

 

 

 

 

 

 

 

 

  抄送:枝江市委办公室,枝江市委宣传部。

枝江市政府办公室。

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9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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