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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枝江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枝府办发〔2016〕80号
发布日期:2016-12-16 11:31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字号:[ ]

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枝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枝江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16

 

 

枝江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针对我市冬季受逆温、静风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大气污染物不易扩散的特点,为应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改善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方案。

一、冬防工作目标

从当年111日开始,至次年228日(以下简称冬防期)。全市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协同联动,实施严管、严查、严考、严惩,确保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达到70%以上,确保不发生管理不到位引发的严重污染天气。2016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二级标准及以上)比例达到70%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82μg/m3,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不得高于2015年度年平均浓度水平,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及臭氧(O3)稳定达到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二、冬防范围和对象

(一)重点管控范围。马家店街道、董市镇、安福寺镇、仙女镇。

(二)重点管控对象。扬尘、燃煤、工业、机动车排气、秸秆垃圾焚烧、饮食油烟、烟花爆竹等污染源。

三、主要防控措施

(一)严格防控面源污染。

1.严管建筑施工扬尘。各类建筑工程(含道路工程施工工地)必须全面落实《宜昌市扬尘污染管控方案》中的各项防尘抑尘措施。重点管控范围内施工工地(见附件2)须安装自动喷淋(雾)设施。工地裸露土地必须进行覆盖并及时更换破旧覆盖物。未按要求完全落实防尘抑尘措施的,一律停工整顿至冬防期结束。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马家店街道、董市镇、安福寺镇、仙女镇、枝江经济开发区、金润源集团

2.严格控制土石方作业。大幅减少施工工地土方作业,111至次年228日,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一律停止削(移)山造地作业。城管、交警部门停止发放《建筑渣土运输备案证》、《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建筑垃圾运输通行证》。停工后的裸地必须实施喷洒抑尘剂、绿网覆盖等防尘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和人为扰动起尘。(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枝江经济开发区、金润源集团

3.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管。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公安交警部门规定的路线凭证通行。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全密闭化,上路前必须确保车身清洁,禁止出现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现象。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一律予以处罚。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马家店街道、董市镇、安福寺镇、仙女镇)

4.加强商品砼生产运输监管。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采取密闭、围挡、洒水、冲洗等防尘措施。砼车除浆、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和上路行驶。砼车必须办理运输通行证,严格按指定线路行驶,并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或者定位终端设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5.加大道路保洁力度。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遇有大风、雾霾天气,加大城区重点管控道路(附件3)冲洗、洒水、清扫频次,确保路面洁净、湿润。城市道路建成移交前由建设单位负责或委托环卫部门开展保洁工作,建成后及时移交给环卫部门开展环卫保洁作业。(责任单位:市城管局、马家店街道)

6.开展全民大扫除活动。冬防期内定期组织开展全民大扫除活动,全面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等,彻底清除道路护栏和道牙石周边泥土,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清除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生活垃圾。(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城管局、马家店街道、董市镇、安福寺镇、仙女镇)

7.开展绿化保洁。定期对城区道路绿化带及绿化区域实施喷灌降尘作业,减少植被积尘。对绿化带内土壤进行清理,防止高出道牙石的积土雨后溢出污染路面。(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8.严管拆迁扬尘。严格拆迁工地监管制度,凡未落实湿法或封闭拆迁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并依法给予处罚。重点管控范围内冬防期原则上停止审批拆迁项目。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住建局、枝江经济开发区、金润源集团

9.公路、航道、港口等工程施工,砂石料等散装物料堆场,港口码头装卸、传送、仓储物料等,必须采取扬尘污染防护措施,否则一律停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二)严格防控工业污染。

1.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重点涉气工业企业(见附件1)须确保环保设施运行良好,冬防期间确需维修的,一律实行停产维修。(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加密环境现场监察频次。冬防期间,环保部门对化工、建材及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的企业不定期进行现场监察,对重点工业企业加强管控。(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3.规范在线监控管理。对故意闲置环保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物的企业实施高限处罚,对超标排放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治理。(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4.重点企业在冬防期须就控制煤质、强化环保设施管理、确保达标排放、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时减产减排等事项进行公开承诺,相关部门要督促落实。(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局)

(三)严格防控燃煤油烟污染。

1.整顿煤炭经营市场,全面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禁止销售高硫、高灰分劣质煤,杜绝劣质煤流通。禁止高污染燃料在城区销售。(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2.禁止企业使用高硫、高灰分劣质煤。对全市重点燃煤企业使用的燃煤煤质开展抽检,燃煤机组用煤抽检每月不少于2次;1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用煤抽检每月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3.禁燃区内服务业的饮食灶、茶浴炉全部使用清洁能源,其他重点管控区域的燃煤炉灶必须使用洁净煤。(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4.燃煤机组未完成烟气脱硫、脱硝改造的一律停止运行;锅炉超标排放的一律停止使用。(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5.严控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6.规模以上餐饮企业必须严格落实油烟治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四)严格防控机动车排气污染。

1.严禁黄标车驶入枝江城区,严禁无环保标志车辆上路行驶;严格查处上路行驶的“冒黑烟”车辆。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应及时上路查处违规车辆,并疏导交通,减少车辆怠速行驶造成的尾气污染。(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对重型柴油车及非道路机械开展全面排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禁止不达标车辆上路和不达标工程机械作业。原则上禁止大型货运车辆进入枝江城区,对因运送生产生活必需品确需进入的,应限时、限量、限路线通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加快港区供电设施建设,港区有岸电设施的所有停靠船舶必须使用岸电,严禁使用船电。(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枝江供电公司)

4.开展加油站油品质量大检查,凡销售劣质油品的一经发现即扣押封存,并倒查来源,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劣质燃油的行为。(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五)严格防控秸秆垃圾焚烧。

1.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发现火点及时扑灭并依法处罚。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2.禁止垃圾露天焚烧,垃圾及时清理转运。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镇街道

(六)枝江城区严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进一步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镇街道

(七)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冬防期间出现重污染天气,一旦具备气象条件,及时启动人工增雨作业。(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八)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空气污染程度、大气重污染持续时间和影响范围,及时启动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由市环委会办公室(市环保局)牵头,马家店街道、董市镇、安福寺镇、仙女镇以及经信、住建、城管、交通、公安、枝江经济开发区、金润源集团等相关部门参与,确定启动应急预案时停产(工)减产的企业和建筑施工项目,并根据防控需要适时进行调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责任主体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冬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1名负责人具体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冬防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执法大检查,严查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违法行为。对超标排放或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从严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考核问责。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冬防工作,市环委会办公室(市环保局)负责相关沟通协调、监督检查、情况综合等工作,每月通报工作落实情况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各相关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机构,实行24小时调度指挥,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限时办结市环委会办公室交办的相关事项。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市环保局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冬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效能低下、监管缺位的按照《宜昌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问责办法》进行问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相关镇街道、各有关部门(马家店街道、董市镇、安福寺镇、仙女镇、市环保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枝江经济开发区、金润源集团)将冬防工作责任人、联系人名单报市环委会办公室(市环保局)备案,并加入枝江大气污染防治QQ群(群号:285287506。冬防期内,各相关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报市环委会办公室(市环保局),如有重大空气污染信息须及时报告(联系电话:4225726,传真:4210643,邮箱:1843522330@qq.com)。

 

附件:1.大气重污染Ⅰ、Ⅱ、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清单

      2.重点管控范围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停止施工工地清单

3.城区重点管控道路清单

 

 

 


附件1

 

大气重污染Ⅰ、Ⅱ、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清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行业类别

主要污染物

     

管控措施

Ⅲ级

Ⅱ级

Ⅰ级

1

湖北星鑫包装有限公司

包装制造业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烟粉尘

一期玻璃瓶生产线减产20%

一期玻璃瓶生产线减产20%,二期玻璃瓶生产线减产10%

一期玻璃瓶生产线停产,40马蹄焰窑炉停炉;二期玻璃瓶生产线减负荷10%,二期窑炉的供料道使用清洁燃料天然气

2

中国人民解放军61699部队危险废物处理中心

危险废物处理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烟粉尘

高低热值废物搭配进炉,提高二燃室温度,控制烟气流速

焚烧炉停止生产

焚烧炉停止生产

3

枝江市东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玻璃制造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烟粉尘

锅炉减负荷20%,停1#玻璃瓶生产线

锅炉减负荷30%,停1#、2#玻璃瓶生产线

锅炉减负荷50%,玻璃瓶生产线全部停车

4

宜昌富升化工有限公司

肥料制造业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烟粉尘

二套复合肥生产装置减产20%,热风炉减少20%用煤量,调整风机风量

二套复合肥生产装置减产30%生产,热风炉减少30%用煤量,调整风机风量

停运其中一套复合肥生产装置(含热风炉)

5

湖北浩元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化工

氯化氢

氯苯

色酚

粉尘

氯化氢

色酚生产线3# 4#停车,烘箱生产线3#停车,干燥机生产线4#停车

色酚生产线3#4#停车,烘箱生产线2#3#停车,干燥机生产线3#4#停车

色酚生产线2#3#4#生产线停车,烘箱生产线2#3#停车,干燥机生产线全部停车

6

宜昌恒友化工有限公司

化工

氨氮

氯气

甲醇

氯化氢

五氯吡啶生产装置停4条生产线;盐酸乙醚生产装置停4条生产线

五氯吡啶生产装置停4条生产线;盐酸乙醚生产装置停4条生产线

五氯吡啶生产装置停4条生产线;盐酸乙醚生产装置全线停产

7

枝江市华威氯化锌厂

化工

二氧化硫

烟尘

减少3小时生产时间,坡板蒸发炉停止运行

减少5小时生产时间,坡板蒸发炉停止运行

减少7小时生产时间,坡板蒸发炉停止运行

8

湖北开元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化工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烟粉尘

1#锅炉(20)减产20%,对苯二酚4#生产线停车,碳酸锰3#、4#生产线停车

1#锅炉(20吨)、2#锅炉(25吨)各减产20%,对苯二酚4#生产线停车,碳酸锰3#、4#生产线停车,硫酸铵2#生产线停车

2#锅炉(25吨)停炉,对苯二酚4#生产线和碳酸锰生产线、硫酸铵生产线全部停车

9

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肥料制造业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烟粉尘

停造气炉10台,75/小时锅炉减产80%;合成氨生产装置减产20%

停造气炉15台,75/小时锅炉、240/小时锅炉各减产30%;合成氨生产装置减产30%

停造气炉25台,停75/小时锅炉,240/小时锅炉减产35%,合成氨生产装置减产50%

10

湖北山水化工有限公司

化工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烟粉尘

锅炉(35)减负荷20%,生产电解直流从18000A降至14800A,四台反应釜交替生产

锅炉(35)减负荷30%,电解直流从18000A降至12800A,四台反应釜交替生产

1#锅炉停炉,2#锅炉减负荷30%生产,电解直流从18000A降至10000A,四台反应釜停运二台

11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热电行业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烟尘

锅炉减负荷20%,即蒸汽为560/小时

锅炉减负荷30%,即蒸汽为490/小时

锅炉减负荷50%,即蒸汽为350/小时

12

湖北香青化肥有限公司

复混肥料制造

二氧化硫

烟尘

工业粉尘

氯化氢

按实际产能减产30%

按实际产能减产60%

按实际产能减产80%

13

湖北中宁化工有限公司

化工

二氧化硫

烟尘

按实际产量减产20%,燃煤消耗降低20%

按实际产量减产30%,燃煤消耗降低30%

按实际产量减产50%,燃煤消耗降低50%或停产

1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化肥分公司

氮肥制造业

粉尘

二氧化硫

气化炉减负荷20%

气化炉减负荷30%

气化炉减负荷50%

15

枝江市助力建材有限公司

建材

粉尘

白天不开车,仅开中班和夜班

全天停开1条生产线

白天不开车同时全天停开1条生产线

16

宜昌市得心实用气体有限公司

危化处置

粉尘

按实际产能减产20%

按实际产能减产30%

按实际产能减产50%

17

湖北易顺矿业有限公司

石英砂制造

粉尘

按实际产能减产20%

按实际产能减产30%

按实际产能减产50%

18

湖北景程建材技术有限公司

建筑建材

粉尘

按实际产能减产20%

按实际产能减产30%

按实际产能减产50%

19

枝江市涌源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建材

粉尘

按实际产能减产20%

按实际产能减产30%

按实际产能减产50%

20

枝江炜杰塑玻制品有限公司

玻璃日用品制造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粉尘

按实际产能减产20%

按实际产能减产30%

按实际产能减产50%

21

宜昌大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污染专用处理药剂制造

粉尘

按实际产能减产20%

按实际产能减产30%

按实际产能减产50%

22

湖北南星化工总厂

化工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粉尘

按实际产能减产20%

按实际产能减产30%

按实际产能减产50%

23

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白酒制造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粉尘

燃料消耗降低20%

燃料消耗降低30%

燃料消耗降低50%

24

枝江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粉尘

燃料消耗降低20%

燃料消耗降低30%

燃料消耗降低50%

 

 

 

 

附件2

 

重点管控范围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停止施工工地清单

序号

建设单位及工地名称

工地地址

1

湖北金科置业有限公司枝江分公司

锦城天下项目

枝江市马家店街道沿江大道以北、五一路以南

2

枝江市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奥美三期项目工程

枝江市七星大道

3

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江仙支路建设工程BT项目

北起弥陀寺、南至东湖管理处

4

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枝江市经济开发区企业孵化中心主体、景观项目

枝江市城北新区

5

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枝江市体育中心建设项目

枝江市南岗路以西、友谊大道以南

6

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七星大道改造工程

枝江市七星大道

7

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双湖路二期工程

枝江市双湖路

8

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仙女二路中段改造项目

枝江市仙女二路

9

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路南段工程

枝江市深圳路

10

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五一路改造项目

枝江市五一路

11

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城西谦泰吉路、团结路西段、丹阳东路、丹阳西路等“八条路”项目

枝江市城西

12

枝江奥美置业有限公司

人才公寓及培训中心项目

枝江市马家店江汉大道以东、七星大道以北

13

枝江市兴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格林春天项目

枝江市胜利路以南、建设路以西

14

枝江汇润置业有限公司

北宸之光项目

枝江市仙女大道以南

15

湖北枝江一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易购国际五金机电专业市场项目

枝江市马家店双寿桥

16

宜昌雅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央山水商住小区(二期)项目

枝江市南岗路以东、友谊大道以南

17

湖北供销宜瑞丰农资大市场有限公司

龙鑫农业大市场二期项目

枝江市东湖大道与双寿桥路交汇处

18

枝江力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四氯苯醌车间项目

枝江市姚家港精细化工园

19

枝江吉星商贸有限公司

曲房仓库建设项目

枝江市迎宾大道99

20

枝江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国家粮食储备库新建项目一期工程

仙女一路

21

枝江东明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1#仓库项目

枝江市公园路以西、移动公司以南

22

枝江市社会福利院

儿童福利院、光荣院公寓楼项目

318国道和江汉大道交汇处

23

迅达集团枝江迅达置业有限公司

迅达领秀之江二期项目

枝江市沿江大道99

 

 

 

 

 


附件3

 

城区重点管控道路清单

序号

道路名称

1

金山大道(全路段)

2

双寿桥路(全路段)

3

建设路(全路段)

4

礼化路(全路段)

5

民主路(全路段)

6

公园路(全路段)

7

江汉大道(滨江公园路口至高速路口转盘)

8

南岗路(全路段)

9

沿江大道(金山大道路口至余家溪轮渡)

10

团结路(全路段)

11

胜利路(全路段)

12

迎宾大道(金山大道路口至东干渠)

13

友谊大道(全路段)

14

石碑山路(全路段)

15

东湖大道(金山大道路口至东干渠)

16

仙女大道(东至枝江北站)

17

仙女三路(全路段)

18

仙女四路(全路段)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市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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