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枝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经报宜昌市人社局审批同意,现将《枝江市事业单位新一轮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和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新一轮岗位聘用管理工作,认真学习和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切实搞好基础管理,重点抓好方案调整、聘期考核、岗位竞聘、聘用合同管理等工作,确保我市事业单位新一轮岗位聘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3日
枝江市事业单位新一轮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宜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新一轮岗位聘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试行意见》(宜人社发〔2013〕63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新一轮岗位聘用管理工作的实施范围、工作程序和岗位等级设置及结构比例控制,仍按照《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鄂办发〔2008〕1号)、《宜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宜办发〔2009〕2号)、《枝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枝办发〔2009〕27号)等文件执行。
二、岗位总量
各镇(街道)各部门新一轮岗位设置的基数统一为现应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的核定编制总数。
三、组织实施
(一)12月16日至12月26日,各镇(街道)各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聘期考核。
(二)12月27日至2017年1月20日,各事业单位拟定新一轮岗位设置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由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岗位设置方案包括:机构规格、社会功能、职责任务、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单位基本情况并附批准文件,拟设岗位总量,三类岗位数量、名称、结构比例,新一轮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主要安排,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三)2017年1月21日至2月20日,对各镇(街道)各部门的新一轮岗位设置方案进行审核备案。岗位设置方案一式三份。
(四)2017年2月21日至3月21日,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经审核备案的岗位职数拟定本单位新一轮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完善岗位说明书,新一轮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要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经职代会、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报主管部门核准;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按召开单位动员会、公布方案与岗位、个人申报岗位、资格审核、竞聘公示、定岗定级、明岗确责、签订聘用合同、填写相关表格报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等程序进行。我市新一轮岗位设置聘期统一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第二轮岗位设置中已经签订的合同,本轮岗位聘用中应对合同内容做相应变更。凡未与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或者签订不规范的单位,市人社局暂不予办理岗位认定与岗位聘用手续,不兑现岗位工资。
(五)2017年3月22日至3月31日,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备案的岗位设置方案及实施方案完成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工作后,以主管部门为单位呈报相关材料到市人社局认定,兑现岗位工资。呈报材料: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总结(1份)、公示材料(1份)、《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备案汇总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情况审核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人员名册》、《事业单位岗位职务变动名册》、《聘用双肩挑人员花名册》、《聘用过渡岗位人员花名册》、《三类岗位聘用情况统计表》、《三类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批表》,所有表格一式三份。表格请在枝江人社网“下载中心”下载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须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方可制定新一轮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进行岗位竞聘、确定岗位等级、签定聘用合同等工作。
(二)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上级要求和全市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组建专班,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稳慎操作,在规定的工作日程内完成岗位设置、聘用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在实施工作中要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做好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慎重处理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要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找准问题,积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三)在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政策,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不得突破岗位设置方案限定的岗位职数,不得突击聘用人员。对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单位,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岗位工资。
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