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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卫生计生局关于印发《枝江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12 10:01信息来源: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字号:[ ]

 

全市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鄂卫生计生发[2016]26号)要求,我局结合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了《枝江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抓好方案制定,贯彻落实。

    附件:1、枝江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

             划(2016~2020年)

          2、枝江市卫生计生局法治建设暨“七五”法治宣传

             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枝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1月24日

  (政务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枝江市卫生计生系统

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全面提升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鄂发[2016]24号)和省卫生计生委《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鄂卫生计生发[2016]26号)精神,结合我市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十三五”卫生计生发展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卫生计生系统依法治理理念,扎实推进卫生计生系统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为我市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观念普遍增强,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普遍形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明显提高,卫生计生法治水平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卫生计生工作改革发展大局。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全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总体目标开展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与法治先进单位创建有机结合,营造良好的卫生计生法治环境,更好地为湖北卫生计生和健康事业发展服务。

  ——坚持服务群众,满足卫生计生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把服务与宣传结合起来,贴近群众需要,从群众的实际出发,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执法为民、法治惠民的理念,寓法治宣传教育于日常服务之中。

  ——坚持学用结合,促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同推进。坚持立足于提高卫生计生系统全体人员法治素质,将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引导系统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自觉掌握、遵守和运用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不同对象的特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并对宣传教育效果实施动态考核评价,做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思路、新举措,创新宣传理念、形式和方法,以开放、共享和理念,推动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开创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及湖北省委省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贯彻落实意见,学习宣传党中央和湖北省委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使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卫生计生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进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卫生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督的水平和能力,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等依法行政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推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深入学习宣传卫生计生法律法规

  认真学习宣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法规,营造全系统参与和支持医改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和正常医疗秩序。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精神卫生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大力宣传《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益。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不断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法治水平,大力宣传《献血法》,推动无偿献血,保障血液供应和安全。大力宣传《中医药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加强疾病控制预防和卫生计生监督,打击食品药品违法、非法行医等各种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公共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四)大力宣传与维护群众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扎实开展卫生计生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等活动,以“12.4”全国宪法宣传日等各类宣传日为契机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经营,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认直学习宣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国家赔偿等方面法律法规,提高卫生计生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大力宣传侵权责任、医疗纠纷调处、疫苗异常反应和职业病诊断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宣传《刑法修正案(九)》等,加大对医闹震慑力度,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要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卫生计生系统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前面,教育引导卫生计生系统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道德建设

  充分利用互联网传播平台,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利用各种卫生计生日、卫生计生法律宣传周、宣传月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卫生计生行业文化融合发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践行新时期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倡导良好医德医风。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积极推进卫生计生领域社会信用建设,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

  (七)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对行政行为监督,建立和完善卫生计生法治建设暨法治宣传教育综合考核机制,制定并实施法治建设考核标准,围绕卫生计生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卫生计生行业专项治理活动,不断提高政府法治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卫生计生法治建设规范化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推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枝江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三、对象和要求

  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七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卫生计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以及卫生计生行政相对人,重点对象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的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

  (一)切实加强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等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总体规划,作为卫生计生国家工作人员初任、任职的必训内容,在卫生计生培训课程中要融入法治教育内容,法律知识占业务培训比例不低于10%。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每年集中学习法律的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不断提高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创新考试考核制度,将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奖惩的重要依据。通过学法和培训,切实提高卫生计生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推动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逐步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能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人员学法用法,提高应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要突出抓好医疗卫生队伍的法制化建设工作,配强法治工作人员和法律顾问,加强与卫生计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特别是医疗卫生人员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培育医疗机构法治文化,引导医疗机构广大职工自觉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要在新上岗人员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纳入卫生计生法律知识,学习掌握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与其执业行为密切相关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继续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的卫生计生法律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切实做到依法执业和依法履职。加强反腐倡廉和治理商业贿赂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学习,增强廉洁行医自觉性。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窗口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加大对卫生计生人员学法用法的考核评价,将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和竞聘上岗的重要依据。通过学法用法,进一步增强医疗卫生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切实做到依法执业、廉洁行医、提升服务质量、融洽医患关系、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营造和谐的医疗环境。

  (三)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增进人民群众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和认知

  各部门和医疗机构要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社会宣传卫生计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医院群众多、人流大的特点及优势,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栏、电子屏,建立法治宣传教育阵地,设立法治宣传广播时段等方式,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意识。利用各类主题宣传周(日),宣传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大食品安全、疾病预防控制和职业病防治等的宣传教育,加大遵纪守法、医疗维权和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和认知,引导其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相关企业单位等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树立诚信守法、爱岗敬业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办事、依法管理能力。

  四、工作措施

  全省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健全普法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七五”普法实施方案或规划,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内容、重点环节,有针对性的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类卫生计生行业学(协)会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各自特点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标准,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加大考核结果的运用。健全激励机制,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发展。

  (二)健全普法责任制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工作责任要求,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对新出台(修订)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医疗卫生、疾病防控、母婴保健、计生等领域要结合不同领域特点和特定群众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卫生计生执法人员的以案释法机制,在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行政执法过程成为向群众宣传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过程。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

  创新法治理念,坚持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全市稳定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使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实用需求上升到对法律权威的敬畏与尊崇。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综合运用普遍教育、集中教育、个别教育等多种方法,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创新载体阵地,在充分利用传统普法宣传教育资源和手段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新形式。充分结合各种卫生计生宣传日、宣传周和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采取以案说法、模拟执法、微信宣传等形式,加大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树立互联网+法治宣传新思维,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充分发挥网上法治舆论的引导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新媒体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参与性,增强吸引力。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普法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全市卫生计生法治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推动卫生计生各项工作的重要助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充分认识法治建设暨法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要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明确职责,强化履职,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管领导要定期听取汇报、开展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至少配备1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卫生计生普法及法治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保障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二)注重指导,增进交流

  卫生计生部门法治机构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指导,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工作座谈会等形式交流法治宣传教育新经验新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形成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分析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抓住重点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结合实际进行分类指导,解决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推进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本规划自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七五”普法实施意见,做好动员发动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印发的“七五”普法实施意见于2016年底前报我局备案。2018年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和评估。2020年开展全市“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期间,省卫生计生委将编印下发“七五”普法资料,严格实施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评估考核制度,对“七五”普法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推动法治建设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四)健全机制,强化保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健全各项保障机制,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要高度重视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定期培训、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予切实保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主动开展普法及法治建设工作,保障必要批费,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附件2

市卫生计生局法治建设暨“七五”

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周金锋  市卫计局局长

  副组长:杨  平  市卫计局副局长

  张黎明  市卫计局副局长

  王逸华   市卫计局副局长

  李金平  市卫计局工会主任

  成  员:覃国胜  市卫计局办公室牵头负责人

  赵贤桂  市卫计局疾药政科科长

  刘万丙  市卫计局人事监察科科长

            李爱华   市卫计局医政科牵头负责人

  董传富   市卫计局规财科牵头负责人

  赵  砚  市卫计局基妇科牵头负责人

  毛启兰  市计生协会秘书长

  孙哲琛  市卫计局计划生育指导科牵头负责人

  刘成明  市卫计局宣传科科长

  钱丙鄂  市卫计局疾控科牵头负责人

  刘  娅 市卫计局家庭发展科牵头负责人

  鄢书华  市卫计局血防办副主任

  全市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科,谭小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法治建设暨“七五”普法日常工作,局人事科负责局党组中心组的学法的组织实施工作;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行政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实际负责本单位的法治单位建设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枝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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