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度责任白皮书
一、本单位工作职责
(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1、承担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党组会议以及办公室召开的有关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省、市人大代表视察的有关具体工作。
2、受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拟订有关议案草案。
3、负责市人大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统一管理和服务工作。
4、承担市人大机关的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文电、档案、保密、文印工作,负责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
6、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同上级人大常委会和镇(街道)人大的联系,总结推广镇(街道)人大工作经验;组织人大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7、负责市人大机关来信来访的登记、接待、接转、办理和督办工作。
8、协助做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整理、转办和督办工作。
9、负责人大常委会及办公室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10、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及上级人大对口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1、综合协调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12、负责联系、协调与市委办、政府办、政协办及群团组织等各方面的工作。
13、负责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人大各工作委员会
1、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与市政府法制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监察局、人社局、残联等单位的联系,了解和通报有关工作情况,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司法工作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作好准备工作;检查各联系单位实施法律、法规和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对执行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有关议案、决议、决定草案的撰写;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法制工作方面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接待处理、督办人民群众对联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建议和批评意见;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和上级人大对口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与经信局、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统计局、物价局、招商局、安监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技术监督局、供电公司、烟草专卖局、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农商行、人行、银监办及其它商业金融机构等单位的联系,了解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情况,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做好准备工作;检查有关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负责财政经济工作方面议案、决议、决定草案的撰写;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接待处理、督办人民群众对联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建议和批评意见;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和上级人大对口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与农业局、水利局、粮食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水产局、经管局、供销社、农机办、气象局等单位的联系,了解全市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村工作情况,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三农”方面的重大事项做好准备工作;检查有关“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落实情况;负责“三农”方面议案、决议、决定草案的撰写;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三农”方面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接待处理、督办人民群众对联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建议和批评意见;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和上级人大对口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发展工作委员会。负责与住建局、环保局、国土资源管理局、科技局、教育局、文体局、卫生计生局、食药局、广电局、房管局、档案局、科协等单位的联系,了解其工作情况,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事项作好准备工作;检查有关社会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负责有关社会发展方面的议案、决议、决定草案的撰写;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社会发展方面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接待处理、督办人民群众对联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建议和批评意见;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和上级人大对口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5、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与各级人大代表和村民代表的联系工作,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的要求和意见,总结代表工作经验,为市人大常委会做好联系代表工作提供情况和建议;做好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转办和检查督促及催办工作;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做好代表的考察、罢免、补选、评选、表彰、走访的具体事宜;做好有关人事任免工作;审查镇人代会召开程序;组织接待、安排省、市人大代表视察或调研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抓好村民代表会工作;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和上级人大对口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上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2014年,在中共枝江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统一,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践行群众路线,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努力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圆满完成了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报告11个,开展执法检查、调查、视察20次,开展专题询问1次,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8人次,对“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6次,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加快实现“三大目标”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强化法治引领,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常委会积极弘扬宪法精神,强化法治引领,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去年,常委会分别对全市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渔业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关于三部法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和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三部法律情况的报告。同时,配合省、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动物防疫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强化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4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13年市级决算情况、2013年度全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等报告,审查了201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批准了2013年市级决算和201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并要求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法》,依法作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4年市级部门预算的决议》。加强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的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房地产市场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市法院刑事审判等专项工作报告,对市政府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认真审查了市政府行政执法工作年度报告、市检察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年度报告。主任会议对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美丽乡村建设、医疗保险、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等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市法院庭审工作进行了视察。配合上级人大对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四化”同步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进行了调研和视察。加强对政府部门的工作监督。对市财政局、审计局、文体局、城管局等4个单位,从依法行政、改善民生、办理建议、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了工作评议。对市政府报送的《枝江市市场主体准入“三证合一”登记实施办法(试行)》、安福寺镇人大报送的《关于在安福寺镇集镇建成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等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加强人大信访监督。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8件100余人次,到期办结率达到100%。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和任免干部。全年依法作出《关于批准201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等决议决定3项,依法任免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4人次,市政府组成人员18人次,市法院工作人员12人次,检察院工作人员2人次,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2人,任命市法院人民陪审员27人,保证了地方国家机关有序运转。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常委会在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题,邀请专家对全体代表进行了集中辅导。各代表小组通过组织代表集中培训、考察学习、工作交流等形式,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查、执法检查等活动,坚持市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向人大代表寄送资料等制度。全年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180余人次,向市人大代表寄送刊物资料20余种。扎实推进代表依法履职。各代表小组围绕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坚持每季度组织代表至少开展一次调查、视察或联系选民等活动。常委会认真开展代表小组工作目标考核,努力促进全市代表小组工作全面均衡发展。扎实开展“代表走访月”活动,将收集的代表意见建议在常委会会议以及与“一府两院”联席会议上进行通报。常委会组织代表围绕枝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工业园区建设特点,通过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开展调查研究,为枝江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在宜昌人大常委会举办的2014年“人大代表宜昌行”活动项目签约仪式上,我市共签约投资项目5个,协议投资额65亿元,我市人大常委会被表彰为宜昌市“创一流、促跨越”活动先进单位。认真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去年131件代表建议均在法定时间内按时办结,代表建议落实率达到67%。强化对代表履职情况的监督,2014年,共有76名市人大代表(包括市级领导在内)参加了向原选区选民的述职活动,占全体代表总数的34%。
(二)强化工作创新,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加大人大制度实践与创新力度,不断探索人大工作新思路、新方式、新举措。加强监督工作机制创新。在监督议题的确定上,既注重议题征集面的拓展,又注重突出监督重点,使监督议题紧扣中心工作,紧贴现实脉搏,关注经济发展与关注社会民生同步。在监督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率先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等“预热充电”,再灵活采用调查、执法检查、视察、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监督形式。加强代表工作机制创新。召开全市人大代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人大代表工作创新,在代表工作导向机制、代表工作联系机制、代表活动机制、代表履职保障机制、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和监督工作机制等方面,明确了一些新的工作思路和举措,为努力开创全市人大代表工作新局面奠定了良好基础。加强常委会工作制度创新。常委会根据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和我市人大工作的实际,认真总结本地和借鉴吸收外地人大工作的成功经验,不断完善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有序推进常委会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建设。常委会修订完善了《枝江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办法》、《枝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执法检查工作的若干规定》、《枝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规定》等制度,并在工作程序上明确了落实审议意见实行双报告制度,常委会制定出台了《枝江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
(三)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常委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坚持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积极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市委的重要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市委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市委的安排,常委会领导分别在联系点、文明城市创建、新一轮“三万”活动、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关爱留守儿童活动、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姚家港化工园、宜张高速公路建设、318国道改扩建以及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等工作协调中,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受到各方好评。常委会针对村级债务化解难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及时向市委报送了调研报告。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常委会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突出人大工作特点,坚持把学习提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切实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素质能力建设。通过开展“三进五访”、“四问”活动,面对面听取代表和群众意见,收集梳理各类意见和建议131条。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多占办公用房、文山会海、公务用车、违反财经纪律、“三公”经费等方面问题的专项整治,修订和完善了常委会及机关各项工作流程以及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党员干部行为。及时改进调查、执法检查和视察工作的方式方法,在认真履职、密切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等方面积极作为,以实际行动取信于代表和群众。常委会各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认真履行职责,为常委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1月就年度履职情况向常委会进行了述职。不断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常委会高度重视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每周举行政治理论学习和专题法律法规学习,重点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学习了《宪法》、新《预算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经济、科技、文化等知识,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各级党委关于改进作风的有关规定,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高度重视人大宣传与工作交流。常委会加大对我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履职等方面的宣传力度,积极推介先进典型,传递人大工作正能量。宣传我市人大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验做法的《给“钱袋子”系上“紧箍绳”》、《聚焦“四风”晒问题,立说立行转作风》,宣传我市人大工作创新的《坚持三个创新,提升监督实效》,宣传我市优秀人大代表典型事迹的《一肩担双责,履职为民生》等稿件,分别被中国人大网、新华网、《人民代表报》、《楚天主人》、《三峡日报》等各级新闻媒体采用。常委会撰写报送的创新农业经营体系的典型案例,被省人大常委会编纂的《湖北省创新农业经营体系90例》收录2例,居宜昌市各县市区之首。去年在宜昌市级以上各类新闻媒体用稿1165篇,其中国家级新闻媒体用稿259篇,省级新闻媒体用稿 712篇,宜昌市级新闻媒体用稿194篇,国家级、省级用稿比去年增加75篇,继续保持了在宜昌市的先进地位。加强与枝江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协作,开辟《人大之声》专题栏目,对10名优秀人大代表的履职事迹进行了系列宣传报道。加强人大宣传阵地建设,全年编发《市人大常委会公报》6期、《人大工作通讯》22期,更新枝江人大网站信息1000多条。常委会自觉接受上级人大的工作指导,加强与外地人大的工作交流,全年接待国家、省、宜昌市及外省市各级人大来枝指导、考察26批次,参加长江流域部分县市区人大工作第25次联席会,就“推进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人大监督”的专题进行了经验交流。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镇(街道)人大工作、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指导镇(街道)人大依法开展调查、视察等活动。
三、本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全会的要求,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紧紧围绕全市大局和法治枝江建设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更加有力推进法治枝江建设、更加注重全面深化改革、更加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更加重视回应社会关切,努力为实现“三大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工作任务
1、积极推进法治枝江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适时作出加快法治枝江建设的决议,将市委的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和全市人民的共同行动。常委会拟对我市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并对《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对“六五”普法等工作进行专项调查;对新《预算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视察,为推进依法治市发挥积极作用。认真审查市政府行政执法工作年度报告以及市检察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年度报告。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在我市开展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强对市政府和各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积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
2、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切实增强监督意识。牢固树立“为发展而监督、为人民而监督、为法律而监督”的理念,继续坚持人大工作创新,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主任会议视察、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监督形式,加强对公共权力运行的监督。督促市政府按照“改革、升级、转型、惠民”的工作总要求,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强化风险防控,加强民生保障,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督促审议意见和视察建议落到实处。切实做好年度监督工作情况公布工作。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年拟召开2次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联席会议。
3、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推进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听取和审议法定工作报告的同时,紧紧围绕审查和批准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准确研判未来走势,科学认识新常态,推动适应新常态,坚持引领新常态。建立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机制,监督新《预算法》的实施。督促政府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的编制和管理,细化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及时报送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加强对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的监督。
4、加强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监督,推进重大民生改善。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对全市商贸物流业发展、农村土地流转等工作进行专项调查,对市政府“双十”工程部分项目进行专题视察和调研。坚持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作为了解社情民意、关注民生、加强监督的重要渠道,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和涉法涉诉信访件的转办、督办。
5、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按照《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要求,对部分政府部门和单位进行工作评议,推进政府部门效能建设。
6、科学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抓住园区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关系全市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突出矛盾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作出决议、决定,善于将市委的重要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进一步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机制,建立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7、依法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任免工作的规定,把好拟任职人员资格和条件关,促使受任干部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人大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建立向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8、着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重点抓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并自觉地指导人大工作实践。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代表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代表培训工作。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组织全体人大代表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9、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联系市人大代表办法》及相关联系制度,进一步规范联系代表工作,不断创新联系方式,充分发挥“枝江人大”微信平台在联系代表中的作用。继续开展代表走访月活动。进一步规范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工作,努力提高代表述职活动的实效。
10、认真组织代表开展活动。继续抓好代表小组建设。进一步完善代表活动室建设,规范建设标准,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做到各项活动资料齐全。坚持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代表围绕所在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继续开展代表小组工作目标考核。开展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人大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11、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坚持向代表通报重要工作、寄送资料、在微信平台上发送工作动态、邀请代表参加活动和列席会议、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审判等形式,保证代表知情知政。加强代表履职制度建设,不断探索新形式、新方法。积极为省、宜昌市人大代表在我市开展活动搞好服务。
12、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扎实做好代表建议交办工作。进一步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加大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督办力度,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好代表议案和建议,努力提高落实率。年底听取市政府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情况的报告。继续开展人大代表“好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13、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增强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主动性,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实现“三大目标”中的重要作用。
14、高度重视制度建设。进一步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着力推进建章立制。坚持总结、借鉴、完善、创新的原则,并结合上级相关精神,进一步完善常委会人事任免、人大代表履职、人大来信来访等方面工作制度,确保常委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增强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立足标本兼治,用法治思维和改革精神扎紧制度笼子。
15、提高科学履职水平。切实加强对《宪法》、《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着力提高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人大工作改革创新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按照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坚持脚踏实地,注重调查研究,努力在保障民权、维护民利、解决民忧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常委会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的职能作用,年终听取常委会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的述职报告。
16、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积极探索人大制度的特点和人大工作的规律,加强人大理论研究,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将常委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人大代表先进事迹、“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等作为宣传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人大宣传阵地建设,提高《人大常委会公报》、《人大工作通讯》等刊物的质量,办好枝江电视台“人大之声”栏目,不断扩大枝江人大网站、“枝江人大”微信平台的影响力。适时召开全市人大理论宣传工作会议。
17、加强机关建设管理。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爱岗敬业、务实为民的良好氛围。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努力锻造一支高素质的人大干部队伍。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主体责任体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机关退休干部管理、文明单位创建、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工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参与项目建设、新一轮“三万”活动、“五城联创”等市委中心工作。重视机关硬件建设,逐步改善工作条件。
18、加强与上下级人大的联系和指导。自觉接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加强与外地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和交流。加强对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坚持常委会联系镇(街道)人大工作制度,依法指导镇(街道)人大开展调查、视察等活动。坚持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适时召开镇(街道)人大和市直代表组负责人会议,及时总结推广镇(街道)人大和代表小组的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在实现“三大目标”中的积极作用。
(三)进度安排和任务分解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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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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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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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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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驻枝省、宜昌市人大代表出席省、宜昌市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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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工委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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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市人民法院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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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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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报告(草案)和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草案);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对市人民法院研究处理的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的述职报告;审阅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工作年度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年度报告,市财政局、审计局、城管局、文体旅游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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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各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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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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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走访慰问退休老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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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各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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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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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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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筹备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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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各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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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任会议对社会治安反恐城管视频监控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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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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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市人民政府2014年预算执行、2015年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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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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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加第五轮“三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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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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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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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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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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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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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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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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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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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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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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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传达省十二届人大三次、宜昌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对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的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对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的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人事任免;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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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相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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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市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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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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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制定枝江市2015年“创促”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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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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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任会议对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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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发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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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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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学习《环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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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发工委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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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环保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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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发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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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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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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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加长江流域部分县市(区)人大工作联席会第26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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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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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两个严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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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各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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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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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开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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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相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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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办代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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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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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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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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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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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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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视察市法院庭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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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工委
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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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任会议对全市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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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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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2014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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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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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环保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环保法》情况的报告,对《环保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的调查报告,对市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对部门预算作出决议;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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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相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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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召开全市代表工作暨“创促”活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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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工委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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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召开全市人大理论宣传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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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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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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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学习《残疾人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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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工委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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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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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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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拟定对市人民政府部分工作部门进行工作评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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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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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合“创促”活动,开展代表走访月活动,走访重点项目和人大代表中的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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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工委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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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上半年常委会监督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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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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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一府两院”向代表寄送资料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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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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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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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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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工委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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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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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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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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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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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组织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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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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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任会议听取关于代表走访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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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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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总结“创促”工作经验,准备宜昌“创促”活动现场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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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工委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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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进行工作评议的工作部门;听取代表走访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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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相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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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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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全市旅游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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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发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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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全市“六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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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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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2014年市级决算、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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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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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拟开展评议的政府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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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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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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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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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同市政府跟踪督办“创促”活动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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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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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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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任会议对新《预算法》实施情况进行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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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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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环保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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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发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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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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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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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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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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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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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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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的调查报告,对市人民政府旅游业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市级决算、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报告,批准2014年市级决算;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环保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对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的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对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的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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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相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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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召开工作评议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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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相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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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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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学习《农技推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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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委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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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农技推广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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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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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全市商贸物流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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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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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进行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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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工委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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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与宜昌市人大开展的“人大代表宜昌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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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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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一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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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任会议对市政府“双十”工程部分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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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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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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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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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拟定关于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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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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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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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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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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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一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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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向社会各界征集2016年常委会监督工作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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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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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农技推广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农技推广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商贸物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的调查报告,对市人民政府商贸物流业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对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的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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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相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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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二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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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上级人大代表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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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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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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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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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任会议审定2016年度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议题,形成监督工作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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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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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各代表小组工作进行目标考核(含“创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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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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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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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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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总结2015年工作,起草常委会2015年工作报告和2016年工作要点以及各工委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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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委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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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通报常委会全年监督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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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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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筹备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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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相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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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做好宜昌市人大“创促”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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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工委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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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咨询投诉联系电话
本单位办公室电话:0717—4214644
市效能办电话: 0717—4227936